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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福建公务员报考条件合格者皆可报名

http://www.kaoup.com     2008-09-02     考上网

  本报讯 2008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,全省共计划录用1892名。

  主要报考条件为: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即在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),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,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;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,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; 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,均视为本省报考者;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,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。

  据悉,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200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,不予报名。服务期未满五年(含试用期)的在职公务员,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在2004-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、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,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名。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《公务员法》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。具体可上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(www.fjkl.gov.cn)查询。


来源:东南快报       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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