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08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4月21至5月16日报名
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渝人考[2008]20号
各区县(自治县)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,市级各部门人事(干部)处:
根据人事部人事部考试中心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8〕9号)和重庆市人事局《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渝人发〔2007〕187号)规定,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08年4月21日─5月16日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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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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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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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科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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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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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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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 | 资产评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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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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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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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 | 经济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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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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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6:30 | 财务会计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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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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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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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 |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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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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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6:30 |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| |
三、报名条件
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:
1.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。
2.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本科学历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。
3.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博士学位。
5.非经济类、工程类专业毕业,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。
6.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、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。
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渝人考[2008]20号
各区县(自治县)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,市级各部门人事(干部)处:
根据人事部人事部考试中心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8〕9号)和重庆市人事局《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渝人发〔2007〕187号)规定,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08年4月21日─5月16日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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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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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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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科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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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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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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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 | 资产评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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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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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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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 | 经济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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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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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6:30 | 财务会计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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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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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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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 |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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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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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6:30 |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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